关于《湖北大学2018年机关职能部门、直属单位目标管理与考评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的通知
作者/编辑:湖北大学
来源:
时间:2018-03-26
各部门(单位):
今年是学校“深化改革年”,是全面实施“十三五”规划的攻坚之年,为更好推动部门(单位)紧密围绕学校提质进位百强总体发展目标全面深化改革和提供有力保障,经研究,决定对2018年机关职能部门、直属单位目标管理与考评方案进行调整优化。具体情况简要说明如下:
一、思路调整
以落实“十三五”进度目标为基点,以考评部门单位履职尽责职能为重点,注重改革创新和实绩考量,注重作风评价和综合评判。
二、内容调整
由实施核心目标任务+服务满意度的考评调整为:涵盖履行部门主要职能+部门未尽职责+规划落地情况+综合保障度的5项左右核心任务考评;由实行每个单项权重计分制调整为按“优秀”和“合格”两个等次确定考评结果;学校不再将附中、附小、知行纳入考评对象;派驻纪检员由学校纪委对其考评,提出考评结果建议。
三、结果运用调整
部门(单位)总奖励额由部门(单位)实得分奖励额+按部门(单位)干部、职工规模调节奖励额构成调整为:总奖励经费按“优秀”、“合格”两个等次分类切块,部门和直属单位两个系列各自的奖励总额结合机构数量、人员规模、干部编制等因素统筹考虑。
四、方式无调整
为进一步了解考评对象对实施方案的意见和建议,现将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呈送你单位研阅。请各部门(单位)高度重视目标管理考评工作,于2018年3月9日(周五)17:00前将修订意见纸质版反馈至发展规划处(综合楼828室),电子版发至邮箱:20681821@qq.com。
发展规划处
2018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