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召开教授委员会会议
作者/编辑:湖北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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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4-12-31
12月30日上午,学校召开校教授委员会会议,审议我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修订稿。32位教授委员会常任委员参加会议,会议由教授委员会副主任王浩教授主持。
人事处、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教务处及研究生院负责人分别对文件修订情况进行了说明,参会成员开展了热烈的讨论,并提出了意见和建议。最后全体教授委员会常任委员进行了表决,原则上通过了我校新的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文件。
据悉,2013年省教育厅下发了《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师岗位分类管理指导意见(试行)》,要求高校教师按照教学为主型、教学科研并重型、科研为主型、社会服务与推广型等4种类型进行分类管理。随后,省职改办印发了《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文件,规定了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4个类型的申报评审条件。我校根据省教育厅和职改办文件精神及工作安排,由校职改办相关部门根据分工进行初步修订。校职改办多次召开专题讨论会,形成征求意见稿并向全校征求意见,在吸收各学科性学院合理化建议的基础上作了进一步修改,提交教授委员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