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学习和贯彻《湖北大学章程》的通知
作者/编辑:湖北大学
来源:
时间:2015-04-03

     


 关于认真学习和贯彻《湖北大学章程》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湖北大学章程》经省教育厅核准,已于2015年3月2日正式发布施行。根据学校党委统一部署,为做好《湖北大学章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学习、贯彻《湖北大学章程》的重要意义

《湖北大学章程》是我校依法自主办学、实施管理和履行公共职能的基本准则和依据,是明确学校内外部权利义务关系,促进学校完善治理结构、科学发展、依法治校的重要载体。学习、宣传和贯彻好《湖北大学章程》,对于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深化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和促进学校事业长远发展,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二、大力做好《湖北大学章程》的学习、宣传和解读工作

学校将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学习宣传活动,由党委宣传部牵头,相关职能部门通力配合,通过校内外多种媒介做好《湖北大学章程》的发布和宣传工作;学校党委和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总支)中心组要认真组织以《湖北大学章程》为主要内容的专题理论学习,各级领导要带头参加学习和讨论,先学一步、学深一步,积极主动地营造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湖北大学章程》的浓厚氛围。通过系列学习和宣传解读活动,使全校师生充分认识制定和发布实施《湖北大学章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准确把握《湖北大学章程》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深刻领会《湖北大学章程》在学校外部关系和内部治理中所发挥的作用。

三、进一步凸显《湖北大学章程》实施工作的成效

《湖北大学章程》的执行和功效的发挥,既要看外部的改革力度,也要靠全体湖大人的落实行动。要怀着“日拱一卒,十年将军”的积极心态,将学校章程逐步执行到位。首先,学校在制定发展规划与年度工作计划时,要结合章程确立的办学理念和办学目标,保障学校发展的连续性。其次,办学治校要坚决以《湖北大学章程》为重要遵循,逐步消除和杜绝办学的随意性或办学失范行为;相关职能部门要以章程为准则,全面清理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文件,对不符合章程要求、在章程中没有依据的,不适应学校改革发展实践要求的,要及时予以废止或者修改;对保留的文件要进行系统整合,形成以章程为核心的层次清晰、内容规范的制度体系,增强依法行使权力和履行责任的自觉性。第三,在实施目标管理和年度考核时,要以《湖北大学章程》及其配套制度为依据。年初各单位在制定工作计划时,要围绕学校章程确立的办学理念和育人目标,着力找准遵循章程与落实本单位职责任务的结合点,并明确相关举措,认真加以落实。年终应就目标任务的执行和完成情况作出总结和分析,形成工作合力。校长作为学校法人代表,将定期向教职工代表大会汇报章程的执行情况。

四、进一步加强《湖北大学章程》执行工作的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贯彻执行《湖北大学章程》的组织和领导,学校建立党委书记、校长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责任单位牵头、相关部门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成立“湖北大学章程实施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其人员组成、职责分工和议事规则,具体统筹有关章程的执行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发展规划与重点学科建设办公室。

请各单位按通知要求,对照《湖北大学章程》,制定学习、贯彻学校章程工作的实施方案,并于4月30日(周四)前报至发展规划与重点学科建设办公室(行政楼828室),电子版通过OA发给文管员。湖北大学章程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将于本学期放假前对各单位执行的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并提出相关整改意见和建议。

 

湖北省教育厅高等学校章程核准书(第1号).doc

湖北大学章程.doc

                              

 

 

 湖 北 大 学         

                                  201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