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湖北大学机关职能部门、校内直属单位工作职责》的通知
作者/编辑:湖北大学
来源:
时间:2012-03-08


校字[2012]3号

校内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规范工作程序,现将《湖北大学机关职能部门、校内直属单位工作职责》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机构改革 工作职责 通知

    湖北大学学校办公室 2012年2月21日印发
 

 

湖北大学机关职能部门、校内直属单位工作职责


    一、机关职能部门职责

    (一)基本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学校的各项决议、决定和规章制度。

    2、负责制定本部门主管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3、负责制定本部门主管工作的规章制度。

    4、负责本部门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党风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

    5、负责本部门的安全、信息、保密、信访、统计、档案、资产与经费管理等工作。

    6、负责与上级主管部门、兄弟单位和对口业务部门的联系。

    7、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领导布置的其它工作。

    (二)具体工作职责

    1、学校办公室、机关党委、保密办公室、法律顾问室    (合署)

    ——学校办公室

    (1)负责学校领导公务活动和交办事项的安排、组织、协调和落实。

    (2)负责学校重要会议和大型活动等的组织与协调。

    (3)围绕学校重要工作和学校领导的指示,组织开展调查研究,为领导科学决策提出建议和意见。

    (4)负责学校领导重要讲话以及重要外报材料的起草。

    (5)负责校内公文的审核、印制、发放和归档。

    (6)负责上级来文的收发、登记、送阅和保管,负责学校党委、行政机要保密工作。

    (7)负责督办检查学校重大决策、重要会议决议以及学校领导批示等的贯彻落实情况。

    (8)负责学校对外联络和接待,负责群众来信、来访的接待工作。

    (9)负责学校维稳工作的组织协调、信息收集与上报等工作。

    (10)负责学校党委、行政及办公室印章的管理和使用,负责校内各单位印章的刻制等工作。

    (11)负责办公室车队管理及车辆调配等工作。

    (12)负责学校教育信息的管理、综合统计与上报工作,负责学校大事记等资料的编印工作。

    ——机关党委

    (1)负责机关各基层党组织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等,加强对机关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

    (2)负责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了解和反映群众意见,帮助其解决实际困难。

    (3)负责机关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做好党员发展工作。

    (4)团结、组织机关各部门党内外干部和群众,支持和协助其完成所在部门的工作任务。

    (5)负责组织机关工作人员的有关评奖评先等工作。

    (6)带领机关工会、团委等群团组织,发动机关工作人员参加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

    (7)负责机关各部门的工作作风和职业道德建设,做好考勤等日常工作。

    ——保密办公室

    (1)负责全校保密工作。

    (2)负责指导协调学校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日常保密管理工作;向保密委员会提出保密工作建议,具体落实保密委员会工作决策和部署;定期向学校保密委员会汇报工作。

    (3)负责监督和指导机要室工作及机要文件的管理工作。

    (4)负责管理学校试卷保密室,做好考试保密管理的监督工作。

    (5)负责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申请认证工作。

    ——法律顾问室

    (1)负责处理学校改革发展中的法律事务。

    (2)负责为学校重大决策提供法律咨询意见。

    (3)负责学校有关合同的草拟、审查、修改。

    (4)配合学校有关部门制定和完善规章制度。

    (5)负责代理学校或者协助聘请的律师参加诉讼、仲裁。

    (6)负责从法律规范角度审查学校作出的各项处理决定。

    (7)参与学校组织的招投标、商务谈判等经济活动。

    (8)配合学校有关部门对师生开展普法宣传教育。

    (9)参与处理学校的突发性事件。

    2、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处    (合署)

    (1)负责全校党的纪律检查、廉政建设、行政监察工作。

    (2)负责监督检查学校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重点是监督各级领导班子遵守党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工作部署以及学校规章制度等情况。

    (3)协助学校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规划,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任务分工、检查考核和责任追究。

    (4)负责组织开展对全校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党性、党风、党纪、政纪和遵纪守法、履行职责、廉洁自律的教育活动。

    (5)负责接待和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查处本校党员违反党纪和处级领导干部违反政纪的案件;受理对学校各级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建议、反映等;受理党员不服党纪政纪处分的申诉;维护党内民主,保障党员的权利。

    (6)负责检查各部门、各单位遵守和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等方面的情况,对学校干部、人事、招生、考试、基建、仪器设备与大宗物资采购、药品采购及图书教材采购的招投标工作实施监督,开展专项清查、治理。做好学校腐败风险预警防控体系建设工作。

    (7)协助学校党委抓好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对干部选拔、任用、考核等工作进行监督;建立中层干部廉政档案。

    (8)负责对监察对象依法行使检查权、调查权、建议权和一定的行政处分权,保护监察对象依法行使职权,维护监察对象的合法权益。

    (9)负责调查处理监察对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学校的决议和规章制度的行为,根据有关规定和权限对监察对象提出处理建议或作出处分决定。

    (10)负责受理对监察对象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受理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和其它应由监察部门受理的申诉。

    3、党委组织部、党委统战部    (合署)

    (1)负责全校党的组织建设和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及统一战线工作。

    (2)按照党委要求做好对处级干部的选拔、培养、任用、教育、管理、考核、监督等工作。
   
    (3)配合上级部门做好校级领导班子的换届以及校级干部推荐、考察和考核工作。

    (4)负责科技副县    (市、区)长以及其他中层挂职干部的选派、管理工作。

    (5)负责全校的党员发展工作,并组织对各分党委    (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发展党员工作的指导和检查。

     (6)负责组织实施对二级单位党组织建设的检查考评,做好党内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的评选工作。

     (7)负责全校的党员教育工作,制定和实施组织生活计划并检查执行情况,指导各二级单位党组织做好民主评议党员的工作,部署各单位召开民主生活会,并进行检查。

     (8)负责全校党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做好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党费的收缴管理和党内年报统计等工作,指导基层党组织做好流动党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9)负责指导各分党委    (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做好按期换届选举工作。

     (10)负责组织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11)负责党校的日常工作,做好全校党员、干部、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工作。

     (12)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高知人群的思想政治工作,按照党管人才原则,推进重点人才项目工作,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人才的引进、管理和服务工作。

     (13)负责因公出国    (境)人员的政审工作。

     (14)负责做好统一战线工作,宣传、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关于统一战线的方针政策、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做好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以及民族宗教工作,指导民主党派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做好港澳台和海外统战工作,做好党外代表人士的培养选拔和安排使用工作。

    (15)负责各级人大代表的推荐、联络工作。

    4、党委宣传部

    (1)负责全校宣传和思想文化工作。

    (2)协助学校党委抓好校院两级中心组的理论学习活动,组织实施教职工理论学习、思想政治状况调研及理论研究等工作。

    (3)负责协调和指导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组织实施大学生《形势与政策》课程的教育教学工作。

    (4)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师德师风建设工作。

    (5)负责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的整体协调、检查督导及文明单位的推荐申报工作。

    (6)负责校报、广播、网络、视频新闻等校园舆论阵地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7)负责与省内外新闻传媒的联系,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加强对外宣传,扩大学校社会影响。

    (8)负责学校思想政治教育进网络工作,制定和完善校园网络建设与管理制度,规范校内网站管理,并负责网络舆情管理及网络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理。

    (9)负责全校党报党刊的订阅工作。

    (10)负责学校文化建设的规划、指导、协调,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校园文化活动,优化校园文化环境。

    5、工会委员会

    (1)负责依法维护全校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2)负责筹备、组织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协调教代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检查、监督“两代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处理工会、教代会日常工作。

    (3)负责指导和督促二级教代会建设。

    (4)协助做好校务公开工作,办好校务公开栏。

    (5)代表和组织教职工依法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工作,宣传和贯彻学校的党政工作部署,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6)协助学校有关部门做好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做好先进和劳动模范的评选、表彰、培养和管理工作。

    (7)负责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和女教职工的特殊利益,做好教职工福利工作,参与协调劳动关系,调解劳动争议。

    (8)负责组织开展全校性的健康有益的文艺与体育活动,并建设和管理好教职工活动中心。

    (9)负责抓好工会组织建设,发展工会积极分子队伍,做好新会员的接收和教育工作。

    (10)负责工会财产与经费的管理和使用。

    6、发展规划与重点学科建设办公室、校友工作办公室    (合署)

    ——发展规划与重点学科建设办公室

    (1)负责编制学校改革与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及目标任务的分解。

    (2)负责学校综合改革方案的制定和推进过程中的协调工作。

    (3)负责重大改革项目的组织实施与监控评估工作。

    (4)负责统筹学校目标管理的考核工作。

    (5)负责教授委员会秘书处的日常工作。

    (6)负责拟定学校重点学科建设规划,做好重点学科遴选、申报、评估、验收和经费管理等工作。

    (7)负责协调组织学校机构改革、学院和专业整合等工作。

    (8)配合学校有关部门和学院做好高端人才的引进与服务工作。

    (9)负责调研和论证学校改革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为学校领导提供决策参考。

    (10)参与学校招生、人事、财务、设备、基本建设等年度计划的制定并督促执行。

    ——校友工作办公室

    (1)负责校友总会秘书处、教育发展基金会秘书处日常工作,总体策划、协调和筹备校庆相关活动。

    (2)负责校友总会和教育发展基金会的换届改选、社团年检、财务审计及档案管理等工作。

    (3)负责建立、更新和完善各类校友信息库,编印相关校友名册。

    (4)负责校友及基金会捐赠人的来信来访工作,组织校友、基金会捐赠人返校聚会、讲学、捐赠、招聘毕业生等专项活动。

    (5)负责校友联络工作,组织、指导各地校友分会的创建工作,协助校友分会开展活动,做好服务校友的有关工作。

    (6)负责《湖大校友通讯》、有关宣传册及校友贺卡等刊物的编印工作。

    (7)负责组织、协调和促进校友之间、校友与母校之间的各种联谊交流与业务合作。

    (8)负责联络校友、企业及各级各类基金会组织,组织实施基金资助项目的申请、立项和引进,从社会各界多渠道筹集办学资金。

    (9)负责做好各类捐赠资金及物资的登记、使用、查询、监督和跟踪管理工作。

    7、人事处

    (1)负责学校师资队伍建设规划的制定、落实。

    (2),负责高层次人才引进与服务工作。

    (3)负责师资队伍的培训、培养及其日常管理与服务工作。

    (4)负责各类专家及人才工程计划人选的申报、聘任、管理与服务工作。

    (5)负责兼职教授及校内特聘教授的聘任、管理与服务工作。

    (6)负责全校各类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聘任工作。

    (7)负责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的申报及日常管理与服务工作。

    (8)负责学校各类各级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制定学校年度进人计划,负责教职工的调配工作。

    (9)负责全校教职工的考核及奖惩工作。

    (10)负责科级干部的晋升、聘任工作;负责工人技术等级考核、聘任工作。

    (11)负责全校教职工人事档案的收集、整理与利用工作。

    (12)负责全校教职工劳动纪律管理工作。

    (13)负责全校人事信息的统计、发布与上报。

    (14)负责教职工辞职、辞退、退休及延退、返聘等工作。

    (15)负责军队转业干部、随军家属、退役士兵的接收安置工作。

    (16)负责校内分配制度的制定,工资、津贴等的发放及福利费的管理使用。

    (17)负责教职工社会保险的申报、缴纳等工作。

    (18)负责待岗人员管理、培训、再就业及残疾人安置、劳动合同工管理等工作。

    (19)负责去世教职工丧葬相关事宜及其遗属抚恤慰问工作。

    8、教务处

    (1)负责全校普通本专科学生的人才培养与教学管理工作。

    (2)负责牵头制订和完善学校本专科教学管理制度。

    (3)负责组织制订学校本专科专业建设与发展规划。

    (4)负责组织实施教学研究与改革,制订    (修订)本专科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教学大纲,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5)负责组织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协助开展教学名师培育和教学团队建设。

    (6)负责本专科学生学业指导与咨询工作。

    (7)负责组织各级“本科教学工程”项目申报、立项管理及教学成果奖的评审、申报工作。

    (8)负责本专科教学运行管理。

    (9)负责本专科学生教学质量监控和教学督导工作,组织教学事故的认定与处理工作。

    (10)负责教师本专科教学工作量的审核,指导与检查教师教学业务档案的建立,协助开展教师考核工作。

    (11)负责本专科学生的注册及学籍、成绩、学历管理,成人学士学位审核与管理工作。

    (12)负责组织本校和外校学生辅修第二学位的招生、录取、学位授予工作。

     (13)负责本专科学生的课程考试管理,组织学生参加大学英语等级考试等考务工作,监督考风考纪和提出违纪处理建议。

    (14)负责组织本专科学生开展校级及以上级别学科或科技竞赛。

    (15)负责组织制定本专科学生实验、实习和毕业论文    (设计)等实践教学计划,开展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协助制定教学实验室建设规划。

    (16)负责教学信息化建设,维护教务管理系统和教学网站,开展教学统计和教学状态发布工作。

    (17)负责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9、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1)负责学校科学研究与社会服务的管理工作。

    (2)负责组织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的申报、中期检查与结题工作。

    (3)负责学校科研经费审查,科研成果的鉴定、验收、转化与推广,科研奖励申报、科研保密、知识产权保护等工作。

    (4)负责学校各类学术活动的组织与协调工作。

    (5)负责学校各类科研平台的审查、上报、审批和建设管理,指导和管理科研机构与学术团体的相关业务。

    (6)负责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委托的决策咨询、科技开发、技术合作等项目的管理。

    (7)负责协调组织国防、军工科研任务的研究与开发工作。

    (8)协助做好学科建设、学位点建设、教职工年度考核、硕士博士生导师评聘的相关工作。

    10、研究生院

    (1)负责全校研究生    (含课程进修班等)的招生、培养、就业指导和学科建设工作。

    (2)负责学校学科建设的组织与开展,学位授权点的申报、建设、评估和验收工作。

    (3)负责研究生导师的遴选与管理工作。

    (4)负责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制定、招生宣传、入学考试的组织和录取工作。

    (5)负责研究生学籍学历注册、学籍异动管理和成绩管理工作。

    (6)负责研究生培养计划和教学大纲的制定与实施、教学组织与检查、创新及创业教育的组织与开展等工作。

    (7)负责研究生教育实践基地建设与实践活动的组织与管理工作。

    (8)负责组织研究生教学研究与改革工作。

    (9)负责各类研究生学位的申请与学位授予工作。

    (10)负责研究生档案管理工作。

    (11)负责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与日常管理工作,协助学生工作部    (处)做好研究生的助学贷款、宿舍管理、心理健康教育等工作。

    (12)负责研究生就业指导与服务工作。

    11、学生工作部    (处)、武装部、校团委    (合署)

    ——学生工作部    (处)、武装部

    (1)负责全校普通全日制本专科生的思想政治教育、行政事务管理和稳定工作。

    (2)负责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主旋律教育,组织开展品德教育、纪律教育、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等活动。

    (3)负责调查研究学生的思想和行为动态,协调处理学生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和突发事件。

    (4)负责迎新、新生入学教育、毕业生离校教育和学风建设等工作,建立和维护学生基本信息数据库,组织实施学生工作信息化、现代化管理。

    (5)负责学生奖惩机制建设和管理,评比、表彰先进集体和个人,评定、发放各类学生奖助学金,处分各类违纪学生。

    (6)负责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的建设和管理,组织实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建档、绿色通道、暂缓注册、特困补助、助学贷款申请、贷后管理等工作,组织开展校内勤工助学活动。

    (7)负责全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管理,组织实施学生心理健康普查及教育,负责心理咨询、心理危机干预、心理委员培训和心理健康指导教师的管理等工作。

    (8)负责学生档案接收整理、材料归档、传递登记。

    (9)负责全校学生宿舍的调配、文明寝室建设评比工作。

    (10)会同有关部门和学院做好专职学生政工干部队伍的选拔、培养和管理,指导各学院班主任队伍建设。

    (11)负责开展学生工作课题研究。

    (12)负责管理部分学生活动场地。

    (13)负责制定学生军事训练、国防教育工作实施方案,组织落实军训和军事理论课教学工作。

    (14)负责全校国防教育工作。

    (15)负责大学生征兵工作。

    (16)负责民兵组织建设、预备役工作,协同辖区人武部组织共同科目训练。

    (17)负责搞好双拥和军民共建工作,组织对共建单位和退伍复学大学生的慰问工作。

    ——校团委

    (1)负责全校团组织建设和团员的教育管理。

    (2)负责青年思想引领工作,开展团的思想教育及团员青年思想动态调研工作。

    (3)负责全校共青团的组织建设,开展团建创新和推优入党工作,开展团学组织及青年的达标创优、评奖评先和团内奖惩活动。

    (4)负责培训专职团干部和学生干部,办好团校;协助、配合党委组织部抓好团的专职干部队伍建设。

    (5)负责指导校学生会、校研究生会、校学生社团联合会、校志愿者协会、校青年传媒中心、大学生艺术团和少先队的工作。

    (6)负责实施学生素质拓展计划,组织开展学生创业教育与实践活动、学术科技与创新实践活动、校园文体活动及大学生社会实践和青年志愿服务活动。

    (7)参与有关学生事务的民主管理。

    (8)负责做好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2、招生就业处

    (1)负责全校普通全日制本专科生招生和就业工作。

    (2)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制定普通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的年度招生计划,依法做好招生录取工作。

    (3)负责开展招生宣传,加强优质生源基地建设,提高生源质量。

    (4)负责就业基地建设,开拓毕业生就业市场,提高毕业生就业率和就业质量。

    (5)负责搜集和发布毕业生就业信息、组织就业创业指导课程教学、开展日常就业咨询等工作。

    (6)负责毕业生就业方案的编制和报批等工作。

    (7)负责毕业生的跟踪调查与信息反馈。

    (8)负责普通全日制本专科生的创业教育与指导工作。

    13、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1)负责全校国际    (港澳台)交流与合作工作。

    (2)负责规划学校国际交流工作的发展,协调学校的涉外活动;组织、策划重大国际合作项目,拓宽学校的国际合作领域;为全校提供学术、科研、教学方面的国际交流信息和联系服务。

    (3)负责建立和保持我校同国    (境)外教育机构及大专院校友好、长期的交流与合作关系,统筹管理校际交流,起草交流协议,跟踪管理交流项目的运行与进展,积极引进国    (境)外优质教育资源。

    (4)负责做好全校引智工作,聘请国    (境)外专家学者访问、讲学,办理国    (境)外专家来华审批管理事宜。

    (5)负责做好教师因公出国    (境)审批和服务工作。

    (6)负责全校学生出国    (境)项目的管理,推荐并派遣校内优秀学生参加各类出国    (境)留学、游学、实习、培训等项目。

    (7)负责校级出国    (境)访问策划等工作,接待重要国    (境)外来访代表团。

    (8)负责处理学校合建的海外孔子学院相关事务。

    (9)负责国际    (两岸)会议审批工作。

    (10)负责国际合作办学报批、管理工作。

    (11)负责公务普通护照、因公往来港澳通行证的申办、保管和缴销工作。

    (12)负责与国    (境)外学校、学术研究机构、企业和友好人士的联络,协助校友工作办公室联络国    (境)外校友。

    14、保卫部    (处)

    (1)负责全校安全保卫工作。

    (2)协助学校有关部门做好维稳工作,协助国家安全机关开展各类维稳调查与调研。

    (3)负责协调组织与检查考评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4)负责校园的治安管理工作,协助公安机关做好校园内的刑事、治安案件的接报和处置工作。

    (5)负责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各类消防检查、灭火技能演练、培训活动,制定和完善各重点防火部位的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和灭火应急预案,协助公安消防部门查处校园火灾事故。

    (6)负责学校重大活动、外事活动以及经学校批准的外单位在学校举办的各类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

    (7)负责校园内师生集体户口的迁移与管理工作。

    (8)负责校园交通安全管理。

    (9)负责学校各校门进出的秩序管理,负责学校教学楼、办公楼、体育馆等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

    (10)配合校园建设与管理处做好校内临时商业网点的审批工作,清理整顿校园内无证经营摊点、商贩及推销行为。

    (11)负责师生员工因私出国、出境、就业的政审工作。

    (12)协助校内各单位做好法制、国家安全、消防等安全教育。

    (13)负责加强对社区居委会工作的管理与指导。

    (14)负责校园安防设施、交通设施的建设与管理,做好消防设施的维护和更新工作。

    15、校园建设与管理处

    (1)负责全校基本建设和校园管理工作。

    (2)负责编制校园总体建设规划和阶段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学校土地资源的保护与合理开发使用,负责学校权属土地内的拆迁工作。

    (4)负责学校房屋、道路、水电、绿化、天然气等基本建设项目的立项、报建、设计、招标、监理、验收等工作。

    (5)负责水电供应、水电设施管理和收费管理等工作。

    (6)负责学校污水处理、环境保护和绿化工作。

    (7)负责校内临时商业网点审批和管理,会同保卫处做好校园环境综合治理、取缔乱搭乱盖等工作。

    (8)负责教学区公共用房    (设施)、体育场    (馆)、会议厅    (室)、校内教职工住房    (忠诚公寓、琴园小区等实行物业化管理的教职工住房除外)及公共设施的维修及“拨改付”经费管理等工作。

    (9)负责实施有关后勤监管工作。

    16、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1)负责管理学校国有资产产权,监管全校国有资产,做好学校资产产权界定、产权登记、产权转让、资产评估、清产核资等工作。

    (2)负责检查督促资产分类归口管理部门的资产管理工作。

    (3)负责学校新增固定资产的验收、入账等工作。

    (4)负责学校闲置、报废资产处置的审核、报批及管理工作。

    (5)负责非经营性资产转为经营性资产的审核、报批工作。

    (6)负责建立和完善资产管理信息平台,对全校国有资产数据库、电子账目进行实时管理,做好国有资产信息统计、上报等工作。

    (7)负责国有资产的保险及其理赔等各项工作。

    (8)负责牵头制定教学实验室建设规划。

    (9)负责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的立项、论证、跟踪管理、总结验收和实验技术成果评奖工作。

    (10)负责教学实验室建设经费、实验技术研究经费和仪器设备运行维护费的管理。

    (11)协助人事处及相关教学科研单位做好实验技术人员的定编定岗、职称评定、业务培训和业绩考核等工作。

    (12)负责学校物资设备采购招标工作,负责学校仪器设备采购合同的审核、签订等工作,负责进口设备的批文和报关、免税、商检以及外贸进出口、审,批手续等工作。

    (13)负责学校仪器设备的管理,对实验室设备的完好率、使用率和共享率进行评估、考核。

    (14)负责学校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的采购论证、验收和运行管理、开放共享、效益考核工作。

    (15)负责学校实验室环保检测与安全管理、“三废”物品规范处理等工作。

    (16)会同实验室使用单位    (学院、项目组等)负责实验室内部设施的维修工程。

    (17)负责学校公共用房和教工住房分配、改革方案的制定、实施及日常管理工作。

    (18)负责统一管理和综合调度学校公用教室、体育场    (馆)、会议厅    (室)等教学设施,为课堂教学及其他活动提供技术服务。

    (19)负责学校公用教室、各场    (馆)、厅    (室)课余对外开放工作。

    17、审计处

    (1)负责全校的审计工作。

    (2)负责对学校及二级单位    (或部门)进行预算执行与决算审计、财务收支审计、管理和绩效审计。

    (3)负责对国有资产、专项资金进行专项审计。

    (4)负责对校内有关单位内部控制的健全性、有效性进行审计。

    (5)负责对校内二级单位    (或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6)负责对学校经济活动中的重点领域或热点问题进行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对学校基建、修缮工程进行审计,包括合同审计、过程审计、结算审计等。

    (7)负责实施后续审计,检查审计意见和审计决定的采纳与执行情况。

    (8)参与学校基建、修缮工程及物资采购招投标活动的监督、考察、合同审核工作。

    (9)负责按规定程序选定委托审计单位,并对委托审计单位进行管理、指导与监督。

    (10)负责对按有关要求需审签的事项进行审签。

    18、财务处

    (1)负责全校财务管理工作。

    (2)负责编制学校年度经费收支预算建议书,对校内所有经费实行预算管理,并对预算执行过程进行控制和管理。

    (3)依法多渠道筹集教育事业资金,加强学校收入管理,实行阳光财务,照章收费。

    (4)负责经费支出管理,规范校内经济秩序。

    (5)参与学校各项资产管理,加强资金监管,如实反映学校资产状况,确保学校资产安全,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6)依法管理各类经费收支票据,履行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等应缴税款义务。

    (7)负责对校内二级财务机构实行统一领导,实行完全会计委派制,对经费收支进行检查和监督。

    (8)负责按时编报会计报表,全面编制学校年度经费决算报告书,做好财务分析,为学校领导及决策部门提供准确的财务信息。

    19、离退休工作部    (处)

    (1)负责全校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2)负责组织离退休人员的相关教育活动,学习、贯彻和落实学校及上级的相关指示精神。

    (3)负责建立老干部信息库,调研老年队伍的具体情况,正确处理其合理建议和意见,确保老年队伍的和谐稳定。

    (4)负责组织引导离退休人员开展学习培训、文化娱乐、旅游考察等活动,科学合理安排生活,推进落实“六个老有”。

    (5)协助有关部门贯彻、落实离退休人员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

    (6)协助有关部门协调离退休人员的住房、医疗、共享等方面的问题。

    (7)负责离退休活动中心的维护和管理,充分发挥活动中心的功能。

    (8)负责做好困难老同志的走访、探视、电话咨询、慰问等工作。

    (9)负责指导学校老年协会、老教授协会、老年大学和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的工作,协助离退休党委开展工作。

    (10)协助老同志家庭和相关二级单位做好丧事工作。

    二、校内直属单位职责

    (一)基本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学校的各项决议、决定和规章制度。

    2、负责制定本单位工作的中长期规划与年度计划。

    3、负责本单位的内部制度建设。

    4、负责本单位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党风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

    5、负责本单位的安全、信息、保密、信访、统计、档案、资产与经费管理等工作。

    6、负责与上级主管部门、兄弟单位和对口业务部门的联系。

    7、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领导布置的其它工作。

    (二)具体工作职责

    1、继续教育学院、省师培中心、培训学院    (合署)

    (1)负责代表学校主办成人高等学历教育。

    (2)负责代表学校主办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3)负责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的业务工作。

    (4)负责各类非学历继续教育培训工作。

    (5)负责组织全校学生申报和办理教师资格证。

    (6)负责《湖北大学成人教育学院学报》的编辑和出版。

    2、国际教育学院

    (1)负责实施中外合作办学项目。

    (2)协助学校有关部门完成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报批、复核和评估工作。

    (3)协助学校招生部门开展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招生宣传及录取工作。

    (4)负责与国外合作学校及校内相关学院协商制定和修订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培养方案。

    (5)负责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生的信息上报、思想教育、出国指导、海外联络及境外证书认证支持等工作。

    (6)负责来华留学生生源组织、资格审查、招生录取及网上注册工作。

    (7)负责来华留学生的学籍管理、日常管理、涉外事务管理和后勤保障服务工作。

    (8)负责来华汉语言培训生的教学管理及相关结业证书的办理。

    (9)协商相关学院实施来华学历教育生的业务培养工作。

    (10)负责来华学历教育学生的毕业资格审核,协助有关部门办理毕业手续。

    (11)负责教育部和省教育厅设置的雅思等考点的考试组织管理工作。

    (12)负责非学历教育出国留学学生的语言和课程培训工作。

    3、图书馆

    (1)负责全校图书情报和图书馆建设工作。

    (2)负责为学校的教学、科研和人才培养提供文献信息资源保障。

    (3)负责协调组织全校的文献信息工作,实现文献信息资源的优化配置。

    (4)负责对采集的文献信息资源进行科学的加工、整序、发布和维护工作。

    (5)负责开展多种层次和方式的读者服务、咨询、指导工作,提高文献信息资源的利用率。

    (6)负责图书馆自动化、网络化、数字化建设和设备的维护与管理。

    (7)参与全国性和区域性的文献保障体系建设,不断扩大信息资源共建、共知、共享的范围。

    (8)负责开展文献信息检索与利用课程的教学和各类读者培训,培养读者获取、利用文献信息资源的能力,提高读者的信息素质。

    (9)负责开展职工业务培训、学术研究和学术交流活动。

    4、档案馆

    (1)负责全校档案管理    (不含教职工人事和学生档案)工作。

    (2)负责组织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档案工作的法规和政策,提高依法治档能力。

    (3)负责学校档案工作的宣传教育工作,建立健全档案工作网络,对全校专兼职档案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4)负责指导、协助学校各单位做好各类档案的预立卷、移交工作。

    (5)负责学校档案的整理工作。

    (6)负责为学校和社会提供档案查询、利用服务。

    (7)负责馆藏档案实体安全,定期进行档案统计、清查,加强库房安全管理,做好“八防”工作。

    (8)负责档案数字化建设,档案管理系统的升级、维护,参与学校信息化建设。

    (9)负责档案编研工作。

    (10)负责对超过保管期限的档案进行鉴定,提出存毁意见,报有关校领导审批后,严格按照规定执行。

    (11)负责学校档案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2)负责开展档案学术研究和交流活动,开展档案信息交流,加强对外合作。

    (13)负责博物馆和校史馆的建设和开放工作。

    5、湖北大学学报

    (1)负责学报编辑工作。

    (2)负责制定专业学科选题组稿计划,有重点地组稿,努力拓宽稿源。

    (3)负责联系校内外作者,组织作者队伍,跟踪学术界一线专家的动态,及时发现和培养青年学术人才。

    (4)负责来稿的处理和审查工作    (稿件接收登记,形式审查);接受与管理稿件,每期出版后向作者寄送样刊。

    (5)负责有关专业稿件的编辑加工,做好责任编辑工作。

    (6)负责联系校内外审稿人群体,构建所负责栏目、类目的稿件审校网络。

    (7)做好每期稿件的校对和学报的出版工作;负责对外交流和联络、函件收发、资料管理等工作。

    (8)负责审稿费、发表费、评审费、稿费、票据等业务的处理工作。

    6、信息与网络中心

    (1)负责全校信息化建设    (含网络建设、资源建设和应用系统建设)工作。

    (2)负责统筹学校信息化建设,制定信息化建设及发展总体规划、分期建设计划,负责协助规划和计划的实施与监督执行。

    (3)负责建立健全校园信息化规章制度,包括制定、完善与网络和信息相关的规章制度,制定统一的信息化编码等。

    (4)负责面向全校提供网络信息服务基础平台;负责推进校园信息资源和应用系统的建设、开发、推广与应用。

    (5)负责校园主干网的规划、建设、日常管理、安全运行与维护工作。

    (6)负责校园网络硬件平台的管理、升级、改造、运行维护,负责软件平台及各种应用系统的维护和管理,负责应用系统重要数据的备份与容灾。

    (7)负责对全校用户开展网络接入服务工作,为校内局域网建设提供技术支持,保障其顺利连接校园网。

    (8)负责“一卡通”系统及“一卡通”专网的管理和运行维护,为“一卡通”应用子系统使用部门提供技术支持。

    (9)负责校园卡管理中心的日常管理与组织协调工作。

    (10)负责信息网络技术研究,开展网络应用系统开发与应用研究。

    (11)负责信息安全与保密工作。

    (12)协助学校有关部门开展网络教学、科研、招生、管理等工作。

    7、后勤集团

    (1)负责推进后勤社会化改革,提高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为学校教学、科研和师生员工生活提供后勤服务保障。

    (2)负责集团的经济运行工作,做好集团年度财务预决算工作,对下属单位的服务经营情况进行监管和指导。

    (3)协助学校有关部门做好人事代理人员、劳动合同工的管理与社保缴纳工作。

    (4)负责保障伙食供应,为师生提供饮食、饮用水服务。

    (5)负责提供校园绿化、环境卫生、教学办公楼保洁、水电供应等服务工作以及图书馆和教学楼的物业管理工作。

    (6)配合学生工作部    (处)做好学校学生公寓    (宿舍)的调配工作,负责做好学校学生公寓    (宿舍)有关管理服务和教师公寓的物业管理工作。

    (7)负责校内办公用品、师生生活物资的采购、供应和服务,负责经营校内门面和经学校批准已由后勤集团开发和管理的校园周边门面。

    (8)负责学校“拨改付”后勤服务项目和各学院、家属区的零星维修改造等工作。

    (9)负责全校通讯、网络的经营管理和维护工作。

    (10)负责为全校师生提供驾驶培训、交通运输和车辆维修保养服务。

    (11)负责学校教职工子女入园教育工作。

    (12)负责提供校内中央空调、电梯维修保养及校内公共设施的维修服务。

    8、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1)负责全校各类经营性资产的经营和管理工作。

    (2)负责校办全资企业的经营管理,逐步改造改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3)负责学校控股、参股企业的股权管理和监督,依法维护学校权益。

    (4)负责学校参与“湖北省大学科技园”的筹备和建设等相关工作,积极搭建科技成果孵化和转化平台。

    (5)负责校园周边的经营开发与管理,确保为学校带来直接经济收益。

    (6)负责孵化转化学校科技文化智力成果,创建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企业和有核心竞争力的文化企业。

    (7)负责代表学校对外投资,发挥“防火墙”作用。

    (8)负责“湖北天兴科教投资有限公司”的管理和维护工作,促进知行学院的建设和发展。

    (9)负责学术交流中心的运营与管理。

    9、校医院    (医改办)

    ——校医院

    (1)负责全校师生员工的医疗保健工作 。

    (2)负责组织开展体检、健康教育、疾病预防等各种预防保健工作。

    (3)负责社区卫生服务工作。

    (4)负责学校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做好食品卫生监管、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爱国卫生运动等工作。

    (5)负责做好医保定点医院的相关工作。

    (6)负责做好教职工转院联络、争取优质服务工作。

    ——医改办

    (1)负责公费医疗改革与管理工作。

    (2)负责大学生居民医保管理工作。

    (3)负责协调大学生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工作。

    10、通识教育学院

    (1)负责通识教育学院的日常教学管理、学生管理、后勤管理和阳逻校区日常管理等工作。

    (2)负责协调组织进驻校区学生所在的教学单位、有关部门以及学校派驻机构的相关工作。研究和制定通识教育学院的各项改革方案,与有关部门共同负责组织实施。

    (3)配合学校有关部门的工作,保障学校各项工作部署在校区的贯彻实施。

    (4)与学校有关部门对派驻机构工作人员进行考核。

    (5)制定校区各项维修计划并组织实施,与有关部门共同制定校区年度基础设施建设计划。

    (6)负责协调校区与政府部门、有关社会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负责接待来校区参观访问、指导检查工作的上级和兄弟单位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