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发规办按学校统一部署和要求,以省部共建为新的起点和契机,依据学校“十二五”规划及年度工作要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凝聚共识,统筹谋划,协同推进,顺利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
1、深入推进学校综合改革
在总结2013年综合改革的成绩和经验的基础上,不断推进综合改革各环节的相互促进和协同配合,启动了新一轮的学院目标管理和机关绩效考核。充分吸收考评组责任单位、机关部门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等各方面合理化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完善和优化各项考核指标,修订、印发两个考评工作文件,完成23个职能部门、15个直属单位和18个学科性学院目标任务书的签订工作。年底,认真设计了学院和机关两项考评工作方案,并按时间进度分解任务,充分发挥各考评组责任单位的作用,使年终考评各项工作相互衔接、层层推进,切实保证考评质量。
以综合实训中心大楼启动建设为契机,会同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深入开展调研学习,积极谋划实验室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改革,向学校提交了相关建议报告。
结合新学院组建和人事变动等情况,对首届教授委员会进行换届调整,来自校内45名教授当选为第二届教授委员会常任委员。在认定湖北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重要期刊、审议自然科学类中文期刊目录、检查评议重点学科建设平台、学院目标管理考评等方面,充分发挥教授委员会咨询、审议、决策和指导作用,助推学校发展。
2、切实加强学校重点学科建设
进一步强化重点学科的对标建设,依据建设目标任务书对16个省级重点学科和5个学科平台进行中期检查,协调组织生物学、理论经济学、中国语言文学、中国史等4个立项建设学科接受省教育厅组织实施的第三方机构绩效评价并获得好评。进一步规范学科经费的使用和管理,强化预算意识,确保学科建设经费公平、公开使用,实施预算方案须经学科方向带头人和学科骨干集体讨论并认可制度、利用学科经费出境学术交流公示制度等,经费使用效率进一步提高。
3、积极推进学校省部共建工作
围绕省部共建宗旨和学校事业发展规划,依据省部共建协议,加强与省政府、教育部以及省教育厅的联系和沟通,积极推动省部共建工作,初步形成《湖北大学省部共建实施方案》,呈送的《湖北大学关于恳请进一步推进省部共建工作的请示》受到省教育厅厅长刘传铁的高度重视,刘厅长批示和责成高教处会同相关处室拟定工作方案,支持我校省部共建工作。2014年,学校获省财政共建专项支持经费2500万元。同时,加强省部共建工作理论研究,以课题组的形式聘请有关专家,形成了《省部共建形势下湖北大学办学特色研究》的阶段性成果,为进一步创建和凸显我校办学特色奠定了一定的理论基础。
4、不断推进现代大学制度建设
围绕建立现代大学制度的相关要求,扎实推进《湖北大学章程》的制定工作。在学校办公室、校工会等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起草修订了湖北大学章程,并完成了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校长办公会审议、党委全委会审定、报省教育厅核准等四个关键环节的工作。期间章程文本广泛征求意见,数易其稿,最终形成了1万余字的核准稿,有效促进了我校的民主管理、依法办学和依法治校工作。同时,按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学校加强制度建设的相关要求,启动了第二轮规章制度修订工作。继续收集全校范围内新修订和制定的各类规章制度,经汇总整理后选编52个文件,分8大类辑成20万字的《湖北大学规章制度选编(三)》,并及时向全校师生公布,进一步提高管理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
5、继续优化学科专业结构
根据七届一次教代会提案六“整合和优化相关资源,重振湖北大学教师教育”,联合教务处、研究生院、教育学院、楚才学院等相关单位,研讨和论证成立湖北大学教师教育学院(或师范学院)的可行性,并制定相关调研方案,协调和推进提案的落实工作,进一步优化和完善学科专业体系。根据社会需求、我校学科发展方向及毕业生就业状况,积极配合教务处推进本科专业结构的优化和调整,今年学校新增了物联网工程等3个契合经济社会发展的理工科专业。
2015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