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编报《2017年学科性学院核心目标任务清单》的通知
作者/编辑:湖北大学
来源:
时间:2017-04-26

各有关单位:

学校日前下发了《湖北大学2017年学科性学院目标管理与考评工作实施方案》(校党字[2017]3号)、《湖北大学2017年机关职能部门、直属单位目标管理与考评工作实施方案》(校党字[2017]4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文件。根据文件相关精神和要求,为顺利推进年度目标任务分解落实,进一步明确对标建设的各项举措,全力做好年终考评的各项基础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学习贯彻两个“实施方案”,系统谋划年度工作。本年度两个“实施方案”是在广泛调研、征求意见、校长办公会审议、教代会代表团讨论的基础上修订而成,是学院、部门(单位)实现年度目标任务的重要指导性文件,对学校事业发展具有重要的引领作用。各学院、部门(单位)应结合本单位实际进行专题学习研究,全面谋划、统筹推进、分解对接,以局部目标实现促进学校整体办学水平的提质与进位。

2、科学编报学科性学院核心目标任务清单。

1)各学院应根据学校及本院年度工作要点,结合学院办学实际,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研究和审定本院年度核心目标任务。

2)“核心目标任务”可按照A类指标六个单项考评版块内容分项填报,“量化指标”要体现可量化、可测评、有显示度的要求,要聚焦B类测评点上的成果。

3)各学院要安排专人负责目标管理任务书编报工作,并积极与相关职能部门和联系校领导进行沟通,合理分解后层层传递到一线团队和岗位。本院核心目标任务清单要适时向学院全体教职工公开,学校将在考评中期检查工作中督查落实,督查结果将作为修正A类考评得分的重要参考。

4)核心目标任务清单按照校党字[2017]3号文件附件三样式编报,经相关职能部门初核,联系校领导审签后于54日(周四)前将清单连同电子版提交发展规划处报备(综合楼828室,电话:88664139,邮箱:20681821@qq.com)。

3、签订部门(单位)核心目标任务书。

1)各部门(单位)核心目标任务书的主要内容由目标任务、量化指标和分值组成,是年终对标考评的重要依据,立约双方签字后,考评期内原则上不得变更。

2)各部门(单位)于427日(周四)到发展规划处828室领取本年度目标管理任务书(一式两份),交呈主要负责人研阅,签字后于428日(周五)上午11:00前回交发展规划处。

3)核心目标任务书经校长审签后,学校和各部门(单位)各存一份,请妥善保存。

 

 

目标管理与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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